8月13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推销“2697”三楂红酒为名开展传销活动,被告人赵某杰经人介绍加入三楂红公司,发展下线数为891,从中获取返利2127987.30元。
2023年12月至2023年1月,郑州市三楂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楂红公司)利用网络平台,以推销“2697”三楂红酒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购买“2697”三楂红酒的方式取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会员的数量和层级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内引诱众多参加者加入并发展其他会员进行组织传销犯罪活动。
2023年1月,被告人赵某杰经人介绍加入三楂红公司,并引诱、发展两个下线在宝丰县、郏县成立两个服务中心,负责报单和三楂红公司产品推介宣传。被告人赵某杰以能获取高额回报为借口,先后直接或通过下线引诱多人购买三楂红酒并注册成为三楂红公司会员,并多次协助下线对传销活动进行宣传,通过“静态返利”、“动态分红”的方式获取利益。
2023年4月,三楂红公司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登封市公安局立案查处。经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三楂红公司网站数据进行鉴定,被告人赵某杰处于三楂红公司传销组织第14层,下线层数49,下线会员共计2209人,根据18位身份证和姓名排重后的下线数为891,其账户现有股权数53472.70,现有奖金币为1526.20元,现有报单币为114440元,总实发奖金为2297426.20元(人民币,下同),提现金额为389900元,从中获取返利2127987.30元。
另查明:1.被告人赵某杰利用谢某某、赵某伟、文某刚、方某某、马某某、方某坤、王某某、方某楠、方某芳身份信息在三楂红公司注册会员;2.被告人赵某杰在三楂红公司不能向会员兑付返利及三楂红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陆续退还下线会员刘某平、席某华等人投资款共计19.2万元,并以给付三楂红酒的方式退还其他部分会员投资款。
宝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杰发展两个下线在宝丰县城、郏县县城成立服务中心,以推销“2697”三楂红酒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购买“2697”三楂红酒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会员的数量和层级作为返利依据,以此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情节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赵某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本案实际,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赵某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被告人赵某杰违法所得人民币2127987.30元,上缴国库。(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